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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先民们的社会生活

发布时间:2022/1/6 14:41:54   来源: 联系我们果博东方有限公司客服电话15906919998(北京区)   作者:Admin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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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与家族。人类社会自脱离动物界后,长期以原始群的形式生活,20~50人自然结群,住在山洞里,游动于山林间,以猎取野兽和采集野果维持生活。那时候根本不可能有一夫一妻及其子女组成的个体家庭。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大约1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到了7000~8000年前,人类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那时候是一个老祖母带领一大帮有近亲血统的男女老少住在一个聚落里,成为母系大家庭。妇女是氏族大家庭的主人。实行男子出嫁、女子娶夫的婚姻制度。在母系社会中,婿称岳父为舅,称岳母为姑;妇称丈夫之父为舅,称丈夫之母为姑①。考古工作者发现大批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都是以氏族为单位的聚落遗址,墓葬是整个氏族的墓地,可谓生死与共。

到了5500年前的朱襄氏时代,柘城由原始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以男子为家长的父系大家庭出现。若干个同姓同祖的近亲家庭,构成一个家族。最初的家族有一个始祖,始祖若有兄弟,或者有几个儿子,他们分别成家,则组成几个家庭。这样代代相因,随着人口的繁衍和家庭的裂变,就形成了同姓亲属中有若干个家庭。联系起来就构成家族。简而言之,家族就是同姓近亲家庭的集合。父系家长制家庭的特点是父权制。其家庭包括一个父亲所生的数代子孙和他们的妻子儿女,组成一个大家族。那些子孙们一般组成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只有家长本人,至多还有他的几个儿子,过着多妻制的生活。这个大家族里还有许多非自由人(奴隶)。家长的权力很大,他支配着妻子、子女和奴隶,并对他们握有生杀大权。家庭经济仍然是共有的,土地为氏族公有,由各大家族、家庭使用,实行共同耕作。家庭成员住在一起,房屋很大,或有连在一起的较大屋群,衣食都出自共同的储存,家庭成员共同占有剩余产品。主要成员“是同一父亲所生的几代人及其个体家庭组成的。此外,有时还包括其他被收入家族中来的如奴隶等人员。自由人与奴隶都在一位家长的权力支配、奴役下生活②。” “一般家族成员实行一夫一妻制”,“富裕的家长,有的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③。”其时,“人们还是生活在集体共有与集体分享为前提的原始共产制之下④”。

2、婚姻礼俗。在原始社会,人类曾经历一段漫长的无婚姻制度即男女杂乱的性关系时代。原始社会的婚姻习俗是随着社会组织形态的转变而转变的。而社会组织形态主要分为两个时期,即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和父系氏族社会时期。而在母系氏族社会之前,还经历了原始群和血缘家族公社的发展阶段。到旧石器时代中期才从血缘家族公社发展到母系氏族公社。所以,在母系氏族社会之前的婚姻习俗是血缘群婚,即以血缘为纽带,实行同辈婚配的血缘群婚。这种婚姻习俗发展到旧石器时代中期,由于渔猎采集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男女之间有了明显的分工,而女性又在社会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由于血缘公社成员的不断增加给生产带来极大的不方便,于是从血缘公社中逐渐分裂出新的、比较稳定的血缘集团。这个血缘集团就是由血缘公社转变为氏族公社早期形式的母系氏族公社。伴随社会组织形式的转变,婚姻形态也演变成了氏族外婚。氏族外婚的演变,是经过人们长期的实践和总结得来的。因为当时人们发现,氏族内部通婚,生育的后代因血缘太近而发育不好或过早夭折,而又由于偶然的巧合,两个不同血缘的个别男女生育的后代,远比实行内婚制的男女生育的后代发育好,也很少出现痴呆、聋哑或畸形现象。两种婚媾产生的两种不同结果,使人们逐渐认识到氏族内婚产生的不良影响。为了巩固劳动组织和保证种族的繁殖,便演变成了氏族外婚。氏族外婚,即同一血缘家族内同母所生的子女不能互为婚姻,而是这个血缘家族内一群互为姐妹的子女,必须和另一血缘家族内一群互为兄弟的男子互相婚配。这一婚姻制度一直延续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其主要特征是在一定的婚姻集团范围内相互的共夫共妻,排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

到了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锄耕农业已较发达,有的还过渡到了犁耕农业,渔业生产下降为社会的辅助产业。身强力壮的男子开始逐渐从渔业活动转为农业活动领域,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力量。于是,在社会生产中,男女地位的变化导致社会组织形态的变化,即父系制取代母系制。

父系制取代母系制,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激烈革命。它的孕育和发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牵动了社会组织和婚姻形态的变化。由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经济基础虽然已经发生了变化,而母系社会盛行的对偶婚并没有改变。男子从妻居住,使得男子能够确认自己的子女了,于是父子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另一方面,对偶婚夫妻之间尚未组成固定的家庭,亦即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他们要参加母系家庭公社的劳动和消费,这种家庭婚姻关系很容易破裂。对于男子来说,不管他在家里有多少子女或占有多少财产,仍可能随时离去。因此,对于男子来说,只有废除对偶婚,建立一夫一妻制,实行丈夫对妻子的独占、同居,才能生育自己无可质疑的子女,保证父系血统的纯洁。男子在掌握了大量的私有财产后,为了生育自己的嫡亲子女,以继承自己的财产,并世代相传,便开始抵制对偶婚,于是一夫一妻制产生了。因此,一夫一妻制是私有财产的禅悟,是父系氏族社会的重要标志。它的基本特点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因为私有财产一开始就掌握在男子手中。其另一个特点便是婚姻不可以随意离异。由于婚姻关系是建立在男子掌握大权及对女子的支配之上,所以夫妻关系比较稳定持久,这种关系已不能由双方任意接触了。这时的通例转变为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异他的妻子,而女子出嫁后,要尽心服侍丈夫,严守贞操,对丈夫要绝对忠诚,丈夫却可以寻欢作乐,广纳妻妾,结果形成了父系氏族公社晚期的一夫多妻制。

3、丧葬礼俗。原始社会初期,人们并不掩埋同类的尸体,而是弃之荒野。《易•系辞》:“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考古发掘证明,早在1.8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早期状态的山顶洞人已把自己居住的山洞的深处用作公共墓室。其尸体上及周围撒有红色的赤铁矿粉屑,正是人们生命循环观念的体现。人们认为人的生命从母体的大洪(红)水中诞生,死后还回到红色中去,回到诞生的处所去。在距今7000~5000年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时期的黄河流域仰韶文化遗址中,发掘了2000多座墓葬,其中大多数是土坑葬。这些葬坑都距居住区不远,是公共墓葬。死者的头都朝同一方向,这也许是人们心目中鬼魂应飞升的方向。对于夭折的人则以瓦罐等盛放尸体,盖上留有供其鬼魂出入的孔,将他们埋于住房附近,不得进公共墓地。因为夭折者不能成为祖先,不具备作为氏族种源的资格。从考古发掘可知,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的朱襄氏时代,即龙山文化时期,埋葬亲人已经成为氏族的一项习俗。从豫东一带的考古发掘来看,原始先民有用原木或木板制作简易棺椁埋葬死者的习俗。墓内死者一般仰身直肢,多数头向东或向西。向东,意味死者灵魂去了太阳升起的地方;向西,意味死者去了太阳降落的地方,以此丧葬方式表示对死者的尊重。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葬俗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墓穴很大,并且有较多的随葬品,出现了男女合葬墓,随葬品靠近男性一侧,表明男性在家庭中处于主导地位,女性大多侧身于男性,处于从属地位。

4、饮食礼俗。人们的饮食习俗与其日常使用的器皿有很大关系。自人类从猿进化为人始,直至一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人们过着茹毛饮血,饥饿觅食的打猎和采集生活。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是以“饿”和“饱”为生活的尺度。饥不择食,饱即弃余,而且一切食物都是生吃。燧人氏发明火种后,人们可以将瘦肉和鱼类用明火烤熟了吃,使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生活,人类文明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到了新石器时代,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休,耕田而食。”尤其是创造了陶器,便以罐、鼎、釜为器,将粟、黍、高粱等粮食放在炊器里,加入水煮粥或是蒸熟,作为人们的日常主食。龙山文化时期粮食有了剩余,人们利用野生植物的果实或以粮食为原料,经过发酵处理酿成酒。因此,柘城在李庄遗址、孟庄遗址中都出土许多饮酒用的器物,如杯、爵等。用陶碗、陶钵、陶盆、陶豆、陶盘盛食物;用陶壶、陶觚盛水;用陶杯饮水、饮酒;用小口尖底瓶和觚到河边汲水,用来饮用或做饭。由于当时还不会使用筷子,人们一般使用手抓干饭进食;没有桌凳,人们往往是席地而坐,围坐在火灶旁进食。平时人们收获的粮食,通常是放入大陶瓮和陶缸中,存放在屋内;陶器盛不下时,人们懂得储藏在屋外的防潮窖穴里,上面搭盖茅草或兽皮防雨。在李庄遗址发掘中,就发现过这样的盛粮食的窖穴。狩猎得到的猎物,一时吃不完,人们采用风干或窖藏的办法储存。当时的人们已经发明了渔网,网上坠有陶网坠,一次可以捕到较多的鱼、螺、蚌之类。陆地上的动物,狩猎最多的是鹿类,其次是野兔、猕猴、狗獾、金钱豹、野猪等。还有不少的鸟类如鸽子、水鸟、野鸡、野鸭等。到了朱襄氏时代,人们已经发明了弓箭,另外还使用木棒和石球等。

5、服饰文化。柘城先民同居住在其他地方的人类一样,曾经历了百代以上的不知衣物为何物的时代。郭庆民在《庄子集释》卷九下《盗跖》中记载:“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这里所说的是生活在旧石器时代的先民,他们靠渔猎和采集果腹,根本不知丝麻可以纺织衣服。他们没有居室,只有洞穴栖身,已与野兽不同,能战胜野兽而食其肉寝其皮,衣、食都是从斗争中得来。原始人类把野兽的皮剥掉,披在自己的身上。因为不会加工裁剪,与现在的蓑衣或斗篷相似。白天披在身上御寒叫“披”,夜晚覆盖在身上叫“被”。因此,古有“衣被苍生”、“食肉寝皮”的说法⑤。在新石器时期,流传下有石纺锤和石碱(针),用兽皮或丝麻制成线,可以穿线缝衽。在甲骨文中有“蚕”和“丝”字,青铜器上有蚕纹,战国就有金蚕随葬出土。传说在黄帝时期的嫘祖养蚕制丝,中国古代蚕丝发明,是世界上最早的国家。有了穿线缝衣的本领,以后逐步改进缝衣的大小、长短、胖瘦等多样化的制作技术。从此改变了自然形状,不但可以御寒,还改造了自然,满足自己的需求。“在新石器时代,已经有了装身的配饰,在周口店山顶洞的人类中,有磨制钻孔的石珠,穿成一串,加上染色⑥。”在其他遗物中,也发现有兽牙或磨穿出孔的贝壳,作为佩饰。人类掌握了穿孔技术,又由披衣进入量体裁衣的进步阶段,人类与野兽争斗的战胜品逐渐增多,而兽牙、兽皮和兽角,都成为人类的装饰品。

6、房屋建筑及居住习俗。在长达100万年以上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只会栖息在树上。在有山洞的地方,则住在山洞中。距今8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们走出山区到丘陵和平原上居住,当时的有巢氏发明了建造房屋的办法,使人类从此住上房子。通常来讲,一个氏族的人居住在一起,氏族首领居住在比较重要的位置,房子要大一些,讲究一些。其他人只有居住在首领周围,房子也相应简单一些。当时的人们建筑房屋的方法比较简单,基本上都是一种圆形、长方形半地穴式窝棚,室内面积很小,一般5~7平方米,最大的也只有11平方米,房内盛放着成套的陶器和生产工具。进入龙山文化时期,才发明了土坯垒墙,墙基一般向下挖半米左右,并且已经懂得夯实地基。李庄遗址发现的较大的圆形、方形和长方形等壮观的五间排房以及住房前面的木栏杉栅等,我们推测就是龙山文化时期某位部落首领的住宅。住宅地基为较大的夯土台基,其房屋有圆形、方形和长方形多种,并且发现壮观的五间排房,排房前有土井、大树等氏族标记。房屋内有灶台、窖穴,房屋附近常有陶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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